辽宁省机器人驱动控制工程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原则
第一条 统一指挥原则
各级职工都必须执行实验室的决策,接受实验室主任的统一领导。
第二条 层级管理原则
每一级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领导的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第三条 分工负责原则
每一个职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第四条 责、权、利连带原则
每一个职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第五条 命令服从原则
每一个职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第六条 督导工作原则
各科室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实验室授权监督科室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予以改进。
第七条 民主参与原则
每一个职工对本科室及实验室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友好协作原则
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各科室有尽可能为其他科室提供协作的责任。
第九条 特殊授权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职工都必须接受本实验室授权人员的指挥。
第十条 奖优惩劣原则
每一个职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相应的惩处。功过不可相抵。
第二章 工程实验室关于各类职称研究人员任职职责要求
辽宁省机器人驱动控制工程实验室制定、颁布对各类职称研究人员任职职责要求,作为其业绩考核的依据,希望各类研究人员贯彻施行。
各类职称研究人员都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坚持正常工作,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学风严谨、求实。
第十一条 教授任职职责
1.担任一门以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课程的讲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
2.领导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断开辟新的研究课题,应不间断的承担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3.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掌握本领域范围内的发展动向,能提出前沿性的研究方向或课题,每年做讲座一次,为首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两年内发表综述性文章一篇。
4.掌握本领域内的最新研究技术发展进展,并指导革新实验手段的设施。
5.由教授领导的研究组,5年内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申请专利一项。
6.主持编写教材或论著。
第十二条 副教授任职职责
1.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的硕士研究生的主干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讲授,有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能力,在任职期内指导1名硕士生,并使学位论文水平优秀。
2.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国际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并每半年做出一次学术报告,每年为首发表学术榜论文1篇。
3.参加科研或开发工作,具有独立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任职期内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开发课题1项,至少有一项鉴定成果。
4.熟悉并掌握本领域的实验技术和方法,指导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
5.主持或参加编写教材或论著。
6.参加科学研究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讲师职责
1.具有系统地讲授一门或两门课程的能力。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3.参加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努力了解所研究领域的国际动态。三年内独立承担课题一次(级别不限)。每年为首发表究论文1篇,任职期内至少发表3篇学术榜级别的论文。每学做研究进展报告一次。
4.任职期内应熟练掌握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对自己的研究方向有系统规划和长期可持续研究。
5.协助指导研究生或进修教师。
6.能用外语撰写论文,能口头用外语进行专业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 助教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和实验课,或课程的部分讲授,或协助指导毕业论文。
2.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参加有关课题的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并按时完成指定的科研或开发任务,写出工作总结。
4.根据所从事专业的要求,更新或补充新知识,要求在助教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系统地读一本专著。
5.每年做一次研究进展报告。任期内为首发表学术论文1-5篇。
第三章 工程实验室各类职称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职责
辽宁省机器人驱动控制工程实验室制定、颁布对各类职称研究人员任职职责要求,作为其业绩考核的依据,希望各类实验技术人员贯彻施行。
各类实验技术人员都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 高级实验师职责
1.掌握与司职专业有关的知识,熟悉本门业务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任职期内应为重点实验室至少开发一项新的实验工作。
2.负责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引进技术和设备的使用和改造。
3.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写出高水平实验报告。
4.能熟练地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刊。
5.年内就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做一次学术报告
6.参加国内外有关实验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实验师职责
1.掌握与司职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根据原理熟练地进行数据处理。
2.能够对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
3.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并写出较高水平实验报告,为科研、教学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具有改进实验技术的能力。
4.能够阅读与司职专业有关的一门外文资料。
5.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和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6.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7.负责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十七条 实验员职责
1.了解与司职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术,初步掌握常规试验工作的原理、方法与步骤。
2.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一般实验任务。
3.承担实验室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助理实验师职责
1.基本掌握与司职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的原理、方法和步骤。
2.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性能与原理,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技能。
3.参加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与结果,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4.承担较复杂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护,承担实验室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程实验室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职责
辽宁省机器人驱动控制工程实验室制定、颁布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职责要求,作为其业绩考核的依据,希望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贯彻施行。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 高级工程师职责
1.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掌握一门外语。每年做一次学术报告,任职期内发表5篇文章。
4.任职期内独立申请一项课题,至少完成课题的一个独立部分的研究工作。
5.其他职责与高级实验师相同。
第二十条 工程师职责
1.较系统地掌握司职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有一定的从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能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5.每年就自己的工作做一次学术报告,任职期内发表3篇文章。
6.其他职责与实验师相同。技术员职责:
第二十一条 助理工程师职责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验能力。
2.能够运用司职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其他职责与助理实验师相同。
第二十二条 技术员职责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能力。
2.初步掌握司职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其他职责与实验员相同。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实验室政秘书职责
1.负责办理教育部、科技部、学校主管部门的呈文及完成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2.协助与配合实验室主任及其他科研人员完成日常的各项工作。
3.负责实验室访问学者及开放课题及实验室的相关文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实验室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组织、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实验室举办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
6.负责实验室每年承担课题、获得成果的整理和汇编工作,并负责实验室年报的编辑工作。
7.负责实验室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8.负责实验室各类文件、资料和档案的管理。
第五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目的
为充分、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创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实验室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五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实验室全体职工。
第二十六条 具体内容
1、每位职工应着装整齐,仪态仪表端庄、稳重大方;进入实验室应更换实验服;保证工作环境的整洁,树立良好的实验室形象和个人形象。
2、注意办公卫生及个人卫生。每日上班时整理、整顿好自己的办公用具及物品,依照实验室规定的位置保存、摆放。
3、办公区域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闲聊。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非工作需要看报纸、睡觉等。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电话管理: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接听客人电话尽量小声,不得大声喧嚷,应讲普通话,对客户讲话要讲究礼貌、热情。
5、成本管理:每天各科室最后离开的职工有责任检查灯、空调、门窗、机器的关闭情况。节约实验室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纸张及其他办公资源。
6、职工应自觉营造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做到随手整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工作区域上。自觉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品。
7、上班时间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家属、亲戚及私人朋友等,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
8、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安全,避免工作失误和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工作节奏要快,杜绝出现办事拖沓、随意浪费时间的现象。
9、尊重领导、讲文明、讲礼节、礼貌。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领导交待工作时尽量站立起来应对。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如其他科室工作需要,必须遵从主管上级的指示通力合作。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10、团结互助,同事间友好相处,不搞小团体,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批评,日常行为讲究修养。时刻注重团队协做精神。
11、办事讲流程,逐级反映工作中的问题,不越权处理事务或呈报事项。特殊情况,诸如事情紧急却未能及时处理或职工觉得问题解决不合理,职工可以行使越级上报,但一般须慎用。
12、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实验室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第六章 人员考核制度
人员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验室通过合理的评价手段对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定。人员考核承担着对人的管理、督导、指导、教育、激励、约束等功能。人员考核的目的与运用和教育训练、能力开发、人事异动、人员配置、升迁、晋级以及加薪等事项有密切关系,具体如下。
第二十七条 考核目的
1、公平决定职工的职位和待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
2、在职工合同期满时作为考核的依据;
3、提高和维持企业经营的高效率,达成组织目标;
4、开发人力资源,挖掘每个人的潜能,使人力资源资本增值;
第二十八条 考核种类、内容
考核分为职工本人综合素质考评及工作能力及业绩考核;
实验室人员考核实行分层、分类考评,实行二级考评体系,即由直接上级对被考评者进行一级考评,一级考评者的上级再对该被考评者进行二级考评;
考核的内容:1. 工作态度 2. 工作能力 3. 工作业绩 4. 工作适应性 5. 发展潜力。
第二十九条 考评方法及流程
1、考核方法
1.1职工在年中/年终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考评表-职工》中“能力专业水平”及“品德”内容的自评部分。科室主管根据本科室职工在当月/年内的综合表现,给予公正的考评并写出考核评语。
1.2科室负责人年中/年终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考评表-科室负责人级》中 “能力”、“品德”、“学识”内容中的自部分后,上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统一上报实验室主任给予考评。
2、考核成绩
2.1考核成绩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2.2根据考核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3各等级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不低于90分;
良好:不低于80分;
合格:不低于65分;
不合格:65分以下。
第三十条 考核结果
实行末尾淘汰制。综合管理部将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上报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经科室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审批后决定被考核人员的去留、职务及薪资的变更问题。
第三十一条 考核内容
1、科室负责人: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品德言行、成本意识。
2、非科室负责人: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工作态度、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
3、上述各项除奖惩之外,其余各项均分为五个标准,每个标准是一个等级。
第三十二条 考核程序:
1、《考评表》分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三栏。
1.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1.2初核评分
1.2.1对科室负责人的初核由实验室主任根据《考评表》中科室负责人的自行评分以及平时考核记录和其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对科室负责人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1.2.2职工的初核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考评表》中职工的自行评分以及平时考核记录和工作表现,公正的为职工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
1.3复核评分
1.3.1科室负责人复核由实验室主任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
1.3.2职工复核由各科室主管或实验室主任根据上述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
2、必要时考评除按自评、初核、复核三个级别进行外,还可增加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填入考核表的“评议栏”,以增加考核结果的广泛性和公平性。
3、考核评分以实验室主任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第三十三条 考核办法
实验室采用逐项评分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成若干项目,每个项目分成五个标准,每个标准配以最高分数,对每一项目进行评分,各项得分之和即为考核成绩。
1、奖励规定
实验室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授奖(授奖方式有:休假、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1.1业绩突出,为实验室带来明显效益者;
1.2保护实验室财产(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临危不惧,做出突出贡献者;
1.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并为实验室挽回损失者;
1.4对实验室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实验室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1.5为实验室开源节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者;
1.6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实验室楷模者;
1.7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2、处罚规定
实验室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处罚(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2.1对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形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处罚:
a.不服从上级安排,明显抵触或顶撞,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c.使用实验室外线电话办理私人事情。如给实验室造成经济损失,处予双倍罚款。
d.在实验室内高声喧哗或发出怪声。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破坏实验室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
e.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做私人事情;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f.违反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标准,情节轻微者。
g.工作散漫、拖拉、粗心大意,不负责任者。
2.2对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形予以记大过、记小过、一次性罚款处罚:
a.对同事无礼、不庄重、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欺负同事。
b.发现实验室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情况。
c.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或不能与同事很好协作而影响工作的。
d..随意改动毁坏职工区张贴的各种规定、宣传、告示牌及科室职工排班表。
e.私藏实验室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f.私藏同事遗忘的物品。
g.上班时打瞌睡、下棋、打扑克、听录音机、看电视、干其他私活。
h.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i.无故旷工,连续旷工3天或1个月内旷工累计达2次者
j.私自使用实验室公物。
k.挑拨是非、传播谣言,破坏上下级或同事间的团结。
m.违反实验室其他制度规定,给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n.因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实验室财物者。
2.3对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形予以开除、记大过、一次性罚款处罚:
a.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宾客、同事打架斗殴。
b.因违反国家法规条例,或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c.非法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公款、中饱私囊。
d.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违反实验室财务制度者;
e.行贿受贿、进行不道德行为及提供非法服务,谋取个人私利。
f.偷窃、骗取客户、同事、实验室的财物。
g.当班时因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玩忽职守造成财物受损失或客人、同事伤亡;或恶意破坏实验室财产或客人物品者。
h.有意向实验室外部人员、机构泄露企业文件、资料、数据等机密,损害企业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i.在社会进行淫秽性交易,参与招妓等类违法活动,传播淫秽书刊或录像(音)带等。
j.旷工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者。
k.未经管理当局批准,同时受雇于其他单位或雇主者。
l.工作不服从上级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
m.客户严重投诉。
n.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律及危险品管理条例,给企业带来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o.玩忽职守、丧失责任、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实验室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2.4若职员行为给实验室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实验室有权起诉;
3、奖惩记录,纳入实验室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 附表
各种附表,具体见实际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