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处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14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实力,科技处决定启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数量和质量等项指标,将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单位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引导并支持本单位具备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2.各单位根据科技处确定的申报指标要求(原则上,本单位符合项目限额规定的博士不少于3/4要求申报,2014年以来主持有省级项目及教育厅理工类项目的,不少于1/3要求申报,其他人员暂不作要求),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四类人员的申报动员工作:

120182019年不予资助项目以及未完成申报项目的动员工作。挖掘存量,提升以往不予资助项目申报质量是本年度申报动员工作重点之一。各单位应认真研究2018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函审综合评议意见》,分类指导。2019年存在部分受后期整理或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未完成申报的项目,需要加强辅导,帮助其完成申报。

2)加强对新进人员的申报动员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教师,本年度要求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单位应积极为新进人员提供条件,加强政策服务,使其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资助体系,为他们撰写申请书提供帮助。

3)做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工作。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博士人员必须申报。对在20201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青年教师,帮助其根据已有科研成果选题,完善申请书。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对一帮扶。

4)做好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的申报动员工作。对于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存量科研项目、高等级成果、技术转化能力强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加强思想动员,鼓励其参与申报。

3.基金申请者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认真研读立项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科学凝练、突出创新,提高撰写质量。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构想,申报者应主动向同行专家或导师请教,在填写论证过程中应反复推敲,精益求精,以确保预申报课题的申报质量。

二、进程安排

(一)20197月底:前期准备、选题及撰写初稿阶段

1.总结2019年各学院(系、部)申报工作,制定学校总体申报指标和申报工作进程安排、启动2020年申报工作。联系校级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专家来校指导选题。

2.各单位根据学校申报工作通知安排,在总结上一年度申报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4个申硕重点学科所在学院要求成立,其他单位自行确定)、制定本单位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计划、召开申报动员会议、落实申报人员、做好与科技处、项目组间的沟通与协调。

3.各单位协助、指导主申报人成立项目组、确定选题、撰写初稿。

4.各单位应于524日前,将本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科技处。项目申报者的初稿应在74日前报送科技处。

5.建议4个申硕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在本阶段适宜时间段,组织安排一次有校内外专家主导、各项目组和校内骨干参加的专题论证交流会议。会议具体安排须报科技处审定后,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6.科技处将在此阶段组织各单位的项目进展情况的第一次汇报。

(二)20197-20199月:修改完善申报材料阶段

1.科技处在本阶段适宜时间,将邀请校外资深评审专家,组织一次全校性项目申报培训,并做现场指导。根据立项部门2019年项目的立项结果,适时做好存量项目的深度挖掘工作。

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申报实际,结合学科情况,邀请校外专家(需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参加过基金项目评审)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每次组织申报论证会之前需上报科技处,届时科技处相关人员将参加各学院(系、部)组织的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

3.科技处将在此阶段组织各单位的项目进展情况的第二次汇报。

(三)201910-20201月:专业性把关审核阶段

1.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申报实际,协助申请者安排校外专家给予专业性评审把关。

2.认真分析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调整、巩固、充实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者的第三稿应在2020110日前报送科技处。

(四)20202-3月:网上正式填报阶段

1. 项目组根据申报国家基金委有关申报的管理办法,最后审核本人申报书,组织专家给予申报评审鉴定。

2.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书作最后修改、定稿并完成报送。

20203月,科技处负责对全校各单位申请书进行最终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报送。

3.科技处将在此阶段组织各单位的项目进展情况的第三次汇报。

以上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科技处另行通知为准。专家评审、论证与指导费用,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外请专家及安排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科技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三、有关说明

1.项目申请书暂用2018版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待基金委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按2020版实施。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参照本通知执行。

3.各单位分管学科和科研工作的负责人、项目申报牵头人,按照本单位制订的工作申报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积极配合,做好与科技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年度申报工作取得新成效。

4.各单位围绕申报工作重点,在项目预申报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深挖申报潜力,保证项目申报数量;

2)、加强项目论证,夯实项目申报质量;

3)、严格过程管理,按时落实阶段任务。

5.申报本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将作为2020年省级科研项目优先推荐和重点培育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 媛:43164042

张 磊:43164042

赵泽凌:43164046

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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