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关于开展应用型课程认定、遴选的通知
2019-03-27
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育省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全力打造“金课”。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应用型课程认定、遴选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应用型课程认定及校级优秀课、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遴选推荐的课程范围及基本条件
1.本学期各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毕业设计(论文)除外)。以下情况均作为一门课程参评:课程代码虽不同,但学时、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附设于理论课开设的课内实验课。
2.课程负责人应为一线教师,具有本门课程授课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具有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及教学资源建设能力。
3.课程教学团队的主讲教师一般为2~5人,且相对稳定。主讲教师一般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程教学团队。申报优秀课的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至少应有一位行业背景或工程经历的教师。
4.申报优秀课的课程应具备远程辅导答疑功能,一般应为校级B级以上网络课程或具有相当水平其他平台建设的网络课程。
二、工作流程
1.课程负责人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自评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开课教研室。
2.各教研室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应用型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检查、评审、集体讨论、打分,并签署意见,进行排序,报送优秀课、合格课评价汇总表。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
三、几点说明
1.认定为“合格课”的课程需讲授2轮(含)以上,且在《辽宁科技学院本应用型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见细则)的各级各项指标中无0分项;认定为“优秀课”的课程需讲授3轮(含)以上,且具有延续性,原则上为各本科专业开设的核心课程。
2.对本次没有被认定为“合格课”的课程,各单位应加强课程建设,补齐“短板”。两次评价为“不合格课”的课程停止开课,且团队成员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立项。
3.所有本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毕业设计除外)都得进行认定,包括实践教学。
4.专业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达到100%,专业核心课程用人单位的参与率达到100%。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研室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自评表》(电子:××教师-××课程名称命名)纸质一式二份,《XXXX教学单位评价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XXXX教学单位命名)交到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杨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