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后山防火管理的通知》

2016-03-24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由于近期多日无雨,气候比较干燥,春风较大,极易引发山火,为保证学校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处决定加大后山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一切人员禁止携带火源进入后山;

2.禁止一切人员在后山及道路上吸烟;

3.禁止在校园内,特别是四环路沿线及后山烧荒及一切动用明火活动;

4.禁止教职工、学生及校外人员到后山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控制进入后山人员数量;

5.学校后勤管理处、钻具公司、生活洗浴中心、实验楼施工现场、三江供暖公司等重点单位加强人员及作业管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6.安全保卫处安排人员进行全天守候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及制止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7.各学院请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加强对后山实训基地上课(或实验)学生的管理,各单位(部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对不服从安全保卫处管理及引发火灾隐患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进行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遇火灾隐患及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电话:45861110,45861123,45861313

移动手机小号:68110

                          

安全保卫处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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