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1-04-21
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经由教务处申报的项目有: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等三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 二、申报数量 我校各单位不限制每类项目的申报数量,但经学校评审、审核后每类项目限报5项。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统一报送,请于5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杨光老师。 联系人:杨光老师 附件: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各项目界定和工作内容可参见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