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3-2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9〕48号)文件,现将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 面向具有辽宁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不含中职本、高职本学生)。 二、转专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无处分纪录; 2.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4.申请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主修外语应为英语。 三、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1.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学生; 2.艺术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之间转专业的学生; 3.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4.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学籍异动相关表格”下载),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初审,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填写意见,并由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王老师(勤公楼204室)。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情况等形成意见方案,经主管校长审核后向校长办公会报告。经学校批准通过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将予以公示,无异议的,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将转专业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编班,相关院系负责学生管理移交、安排学生宿舍,学生到新专业班级学习。 五、其他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被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3.未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班级学习,由学生所在院系做好解释工作。 4.申请及汇总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8日前。 联系人:杨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