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4-02-22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是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前的规范要求,是关系到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科学合理,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3〕42号)规定,现将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开题答辩的对象
全体2024届毕业生。
二、开题答辩的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二级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各二级学院原则上应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如时间有所调整,应提前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三、开题答辩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1.开题答辩前,学生需根据二级学院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
2.开题答辩时,学生须对设计(论文)的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基本任务、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实现途径、方法和手段、查阅的参考文献、进度安排等进行陈述;
3.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回答开题答辩评委问题,并听取评委意见;
4.开题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委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5.通过答辩的学生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论文各阶段工作;
6.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裁决或组织二次答辩;
7.开题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评委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审核、定稿;
8.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答辩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做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后续写作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2.学生最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提纲等应与开题答辩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3.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记录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归档留存。
4.各二级学院应在开题答辩前3天(将答辩时间安排在第二周的学院,应在第一周周五前),将填写完整的《2024届毕业生开题答辩安排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kyjwcsjk@163.com(实践科)、lkyddpjzx@163.com(督导评价中心),邮件标题为“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对各专业的开题答辩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各二级学院需要领取答辩记录本的,请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实践科曹老师43164035,地点:勤公楼205。
教务处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