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安排的通知

2024-05-28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定于5月30日进行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评审工作。

相关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答辩相关安排

(一)答辩方式

1.现场答辩(详细组别和答辩地点见附件1)

2.线上答辩(项目组全体组员校外实习可在答辩前向答辩秘书申请线上答辩,详细组别和会议号见附件1)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1.答辩时间:

5月30日(星期四)12点30分。

2.答辩地点:

智慧东楼(具体房间号见附件1)。请各项目组准时参加,迟到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不予后补。

(三)答辩组别与顺序

答辩共分5组,具体答辩组别与顺序详见附件1。

(四)答辩相关要求:

1.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着正装参加答辩。

2.答辩PPT中不得出现项目指导教师姓名与信息。

3.请项目组12点15分准时到场签到,并调试PPT(同时带好U盘备用)。

4.项目组确保所获项目成果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二、答辩流程

1.按答辩顺序表依次进行答辩。

2.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项目展示时间为4分钟,请各项目组严格把控答辩时间,不要超时。

3.专家评委提问时间为3分钟并根据具体答辩情况予以评分。

三、答辩须准备材料

1.大创管理平台导出并打印中期检查申请表、成果统计表、项目日志、诚信承诺书、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及检索证明原件和复印版、竞赛获奖证书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或软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计划书等)纸质版各1份,须在对应位置完成院系盖章和指导教师签字,带到答辩现场,答辩时由项目组成员分发给专家评委传阅,答辩后收齐中期检查材料复印件交给答辩秘书。

2.项目阶段性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须带至答辩现场。证明材料原件待专家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组自行收回保管,复印件需交给答辩秘书。

3.有实物展示的项目需带实物到答辩现场。

四、其他事宜

请各项目组将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报告、日志、成果统计表)电子版文档打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形式命名,交至二级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以“2024大创中期检查材料+学院”形式命名,于6月7日前发送至孙永建办公自动化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59

附件1 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顺序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8日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