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安排的通知
2024-05-28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定于6月4日进行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相关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结题答辩相关安排
1.现场答辩(详细组别和答辩地点见附件1)
2.线上答辩(项目组全体组员校外实习可在答辩前向答辩秘书申请线上答辩,详细组别和会议号见附件1)
现场答辩。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1.答辩时间:6月4日(星期二)12点30分。
2.答辩地点与组别:智慧东楼。具体地点与组别详情见附件1,请各项目组准时参加,迟到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不予后补。
(三)答辩相关要求:
1.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着正装参加答辩。
2.答辩PPT中不得出现项目指导教师姓名与信息。
3.项目组请于12点15分准时到场签到,并调试PPT(同时带好U盘备用)。
二、结题答辩流程
(一)按答辩顺序表依次进行答辩
(二)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项目展示时间为4分钟,请各项目组严格把控答辩时间,不要超时。
(三)专家评委提问时间为3分钟并根据具体答辩情况予以评分。
(四)答辩结束后,每组成员立即收齐结题材料复印件,交给本组的答辩秘书。
三、结题答辩准备材料
(一)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成果统计表、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及检索证明原件和复印版、竞赛获奖证书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或软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计划书等)与项目日志(中期检查之后的部分)、诚信承诺书、学生成员工作完成度评价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竞赛)参赛证明(参赛证明可以使用校竞赛平台报名截图)纸质版各1份,须在对应位置完成院系盖章和指导教师签字,带到答辩现场,答辩时由项目组成员分发给每位专家评委传阅,答辩后收齐交给答辩秘书。
(二)结题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须带至答辩现场。证明材料原件待专家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组自行收回保管,复印件需交给现场答辩秘书。
(三)有实物展示的项目需带实物到答辩现场。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项目组将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与成果统计表电子版文档打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形式命名,交至二级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以“2023大创结题答辩材料+学院”形式命名,于6月7日前发送至孙永建办公自动化邮箱。
(二)结题答辩后实物需交至智慧东楼407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实物上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实物名称及简介等信息。
(三)未上交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将不进行成果认定,由此原因影响结题由项目组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1 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顺序表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5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28日